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0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992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9%。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该议案采用了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选举吕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选举陈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选举王能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选举张丽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选举徐小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选举王军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选举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选举沈竞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选举周伟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选举金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该议案采用了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80077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关联股东吕钢先生回避了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29929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