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以书面、邮件和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7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青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