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鑫富药业(00201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狮王”)和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节能”)两个子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授信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对外担保已经公司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州狮王的基本情况
  湖州狮王是公司于2005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过鑫富,注册地址为湖州市菱湖镇凤凰桥,经营范围为“泛酸钙、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加工;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是公司D-泛酸钙产品中间体丙酸的生产基地,目前在建项目有“年产5700吨PVB胶片项目”。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湖州狮王总资产为3,577.79万元,总负债为619.92万元,净资产为2,957.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33%;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080.94万元,实现净利润-42.75万元。
  截止2010年3月31日,湖州狮王总资产为4,358.74万元,总负债为1,575.26万元,净资产为2,78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14%;201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82.84万元,实现净利润-174.40万元。
  截止2010年7月16日,湖州狮王无对外担保。
  2、鑫富节能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2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林关羽;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橡塑、橡胶有机硅材料;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高分子材料、太阳能覆膜材料、碳纤维材料;节能材料的技术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0年3月31日,鑫富节能总资产为3,016.57万元,总负债为50.75万元,净资产为2,965.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8%;201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66万元,实现净利润-34.18万元。
  截止2010年7月16日,鑫富节能无对外担保。
  三、担保协议签署
  公司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湖州狮王和鑫富节能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合理使用资金,公司决定为两个子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授信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州狮王和鑫富节能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鑫富节能是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鑫富节能的其他股东为自然人陈军建先生,其持有鑫富节能40%的股权,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陈军建先生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为防范本次相关担保风险,公司在为鑫富节能签订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其签订反担保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蔡晓玉女士、李伯耿先生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湖州狮王和鑫富节能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5000万元一年期限的综合授信融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上述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7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况。公司本次对湖州狮王和鑫富节能的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亿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为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7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