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4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5月2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高管锁定股份、IPO前限售股份- 法人。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咨询地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镇街道琴山50号 咨询联系人:周群林、吴卡娜、杨怡、谢艳琴 咨询电话及传真:0571-63807806、63759205,0571-63759225(传真) 六、备查文件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