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375,90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0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4股股票对价,共支付800万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2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0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7,375,904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43.06%、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6.85%和公司股份总数的5.91%。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流通股数占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序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流 限售股份总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 通股数 数的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总数 (%) 份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1 庆祖森 15,741,335 15,741,335 39.01 6.21 5.36 2 谢 平 1,634,569 1,634,569 4.05 0.64 0.55 合 计 17,375,904 17,375,904 43.06 6.85 5.91 说明:谢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将按高管股份的相关规定 予以办理。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 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持有人名称 I.保证所持有的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 1 庆祖森 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II.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华星化工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III.承诺在第I条承诺期满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 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3.11元(当公司派发红 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遵守承诺,无违 IV.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 规现象 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 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 谢 平 注:鉴于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10股转增2股派1元”分配方案、2006年度“10 股转增3股派1元”分配方案、2007年度“10股转增3股派1元”分配方案、2008年 度“10股转增5股派1元”、2009年度“10股转增2股派0.2元”分配方案,上述限售 价格由当初的12.00元相应调整至目前的3.11元。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349,196 24,199,21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7,375,904 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375,904 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2,973,292 24,199,2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3,508,004 269,657,981 1、人民币普通股 253,508,004 269,657,9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93,857,200 293,857,2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人江成祺先生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华星化工限售股份持有人庆祖森、谢平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华星化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华星化工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况及偿还情况;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违规担保的情形; 3、谢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将按高管股份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4、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