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4月8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562,504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10年0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14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6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41 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 3、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 年11 月10 日向公司发出《追加承诺函》, 承诺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已解禁获流通权的45,247,325股东信和平股份,自公告日起两年内,如二级市场价格在6元以下(如东信和平在此期间实施分红、配股、转增等将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若违反承诺,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按实际减持价格与6元之间的差额乘以实际减持数量的总金额作为补偿上缴公司。 本公司于2009年实施了以总股本153,452,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46,035,600股(A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为4.6元/股,实际向原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110,504股,配股完成后的总股本为198,562,504股。2009年度配股方案实施后,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5.68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自除权除息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5.382元/股。 五、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邮编:519060 联 系 人: 张晓川 陈宗潮 联系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六、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