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的议案》; 五、《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编:245061;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4-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的议案》 5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