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0年4月14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