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9 时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30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汉江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具体议案如下: 审议《关于增补王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0年9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11日(上午8:00—9:00,下午13:00—14:00时)。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追日路8号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追日路8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追日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441003; 传真号码:0710-3345024。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0-3345433-8045 传真:0710-3345024 联系人:邬京苑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 附件: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中航精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 使表决权: 《关于增补王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受 托 日 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