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广丰化工有限公司议案》 为控制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整合有限的经营资源,根据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及战略布局需要,公司拟注销上海广丰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广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传化集团以现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法定代表人徐冠巨。截止2010年9月30日,该公司净资产为16,591,113.36元,负债为64,413.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应天根先生、吴建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