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2010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15:00至2010年7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吴建华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2,85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6.2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428,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28,5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112,764,38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2%;反对92,22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8%;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336,379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反对92,22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林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