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元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民兴工业区4号厂房1、2、6楼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成立时间:2002年08月20日 注册资本:5,130万元 主营业务:光电材料及声光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控制产品、LED发光材料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LED室内外屏、半导体照明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进出口贸易;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从事广告业务等。 公司持有大族元亨51%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元亨 4、相应债权人名称: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3,000万元授信额度。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655.60万元,负债总额为5,982.6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92.92万元,净资产为4,672.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5%,上述财务数据已由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2010年9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658.7万元,负债总额为6,639.7,未分配利润为639万元,净资产为5,0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95%,本年度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该公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44亿元和3.68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2.35%和18.49%,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3.94亿元和1.67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9.79%和8.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