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血液制品车间改造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