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8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马小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建立研发中心的议案》。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中科院生物技术局共同创建生物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基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