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扣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健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健隆达")通知:2010年12月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10)珠中法执字第575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对广东健隆达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62,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进行了司法扣划,将该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62,590股执行给有关债权人。 本次司法扣划前,广东健隆达持有公司股份28,462,590股,占公司总股本5.89%;本次司法扣划后,广东健隆达仍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在2010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