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以6,006.30万元的价格购买临海市良生包装装璜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42,030.65㎡的工业用地和地面20,026.59㎡的钢结构厂房以及1,469.32㎡的办公楼。 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资产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临海市良生包装装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地:临海市古城街道青柏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卢乐群 注册资本:352.76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82000006438 主营业务:纸箱加工、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印刷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乐群、余鸣岗、王位虎、杨文京、傅崇国等五位主要自然人股东,其中卢乐群为其实际控制人。 临海市良生包装装璜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为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青柏路15号良生包装公司的房屋和土地,房屋建筑面积为21,495.91㎡,其中厂房面积为20,026.59㎡,办公楼面积为1,469.32㎡;土地面积为42,030.65㎡,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台州市银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台银合评字(2010)5029号】评估报告,该项资产的评估价为6006.30万元。上述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006.30万元; 2、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在协议签署之日先付人民币伍仟万元,余款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完成转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暑后生效; 4、定价依据:根据评估价格确定;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交付及过户安排:协议签署后十日内交付公司使用,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产权过户手续由公司负责办理,良生包装公司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产权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支付;土地出让金由出让方支付。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资产的目的上述资产位于临海市江南两水村,与公司江南工业园区相邻,周围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公司购买该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的工艺配套流程,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2、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购买该厂房和土地资产直接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成本,减少公司的流动资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该资产投入运营后,能够明显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的工艺配套流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扩大拉链和金属钮扣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台州市银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台银合评字(2010)5029号】评估报告; 3、相关转让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