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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16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8名,董事蒋旭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梅泽铭先生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会成员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代表顾宏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顾宏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顾宏言先生简历见201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0-035)。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顾宏言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嵇雪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嵇雪松
  先生简历见201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0-035)。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嵇雪松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倪宝柱先生、王亚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卫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顾宏言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朱卫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第二、三、四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嵇雪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倪宝柱先生、王亚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朱卫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茅建华、顾宏言、嵇雪松、蒋旭升,其中茅建华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江希和、杨春福、周建国、梅泽铭,其中江希和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春福、江希和、张红英、梅泽铭,其中杨春福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江希和、茅建华、顾宏言、蒋旭升,其中江希和担任召集人。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高管简历
  1、倪宝柱
  男,1942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扬州英利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曾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王亚铭
  男,出生于1971年2月,中共党员,公共管理学硕士学位。曾在江苏省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研究所工作,期间委派任中外合资江苏芭伊奥日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曾任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兼任西安旅游股份公司监事、江苏省新淮铁路股份公司董事、江苏省苏铁物业公司董事长、江苏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朱卫红
  女,出生于1966年9月7日,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4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曾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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