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收到股东黄木秀、黄俊龙、黄俊虎传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内容,黄木秀与黄俊龙、黄俊虎均为父子关系,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导致截至2010年5月11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5%。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当日刊登的《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