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文件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调增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117,007 万千瓦时省内基础电量(含税电价为 0.3912 元/千瓦时),相应调 减 2010 年 1 月 1 日-2010 年 5 月 12 日期间 117,007 万千瓦时大用户直供电和代 发关停自备机组企业优惠用电量(平均含税电价为 0.3047 元/千瓦时),并在 2010 年结算中予以调整。 该 117,007 万千瓦时电量调整为按省内基础电量结算后,可以增加 2010 年 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收入 8,600 万元。 公司将抓紧时间对 2010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进行测算,并及时予以披露。 鉴于本公司 2008 年、2009 年亏损,如果 2010 年仍然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 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决定后本公司股票将被 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