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0年8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0年8月27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殷建勇、张泽华、胡长根、张勇、程峰董事和董家臣、刘家森、翟新生独立董事共8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王锐监事会主席,马保群、崔凯、史新峰、宋朝辉监事,郑晓彬总经理,宋和平、李戈副总经理,余德忠总工程师,王璞董事会秘书。会议由殷建勇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等八项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产减值管理办法》、《重大信息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八项制度。修订后的八项制度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