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二)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贾介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且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构成,现拟聘任秦忠荣女士、张小虞先生、王大英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小虞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2010 年9 月21 日,我们收到了公司提交的上述人员的有关资料,并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向公司董事长及上述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实施背景、目的进行了全面分析。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本事项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其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及风险判断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极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管理决策水平,为促进公司健康良好发展以及保障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贡献。 五、结论性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冉茂盛、戴思锐、陈 重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