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口头及书面方式于2010年10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方明先生、李均先生、邹兰女士、张正斌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积极开展了相关自查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公司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基本符合《通知》要求;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防止资金占用完善机制,公司拟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增加规范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条款,并增加发生资金占用情况时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已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针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以及发生资金占用情况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补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章标题: 第五章 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 现修订为: 第五章 公司独立性及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 2、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新增第二十五条,原条款序号顺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持资产完整、公司人员独立、公司财务独立、公司机构独立以 及公司业务独立。 (1)公司资产完整。公司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2)公司人员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公司财务独立。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公司机构独立。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5)公司业务独立。公司的主营业务应该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订为: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并应立即冻结该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该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请见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