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和自然人徐秋生持有的湖南隆平超级杂交稻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计45%的股权。鉴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现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均独立于关联方;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孟国良 刘定华 许彪 邹定民 签署日期: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