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7月23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8人(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净敞口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期限一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业已完成,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0年7月6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2010年7月5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452,400,000元变更为510,266,666元。 该议案须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业已完成,新增股份已完成登记、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4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51,026.6666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52,4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上市流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10,266,6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上市流通股。” 本议案须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