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10年5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75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关本次发行的发行保荐人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吴浩、倪晋武 发行联系人:金犇 联系电话:0755-8249219182492973 联系传真:0755-82493959 2、发行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浩峰、徐莉 联系电话:0591-83979880 联系传真:0591-83979997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