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以电邮或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 2010年6月22日,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公司拟向中期集团借款6000万元,用于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自该借款拨付到我公司指定账号之日起计一年。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刘润红、宫月云、张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 附件: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借款符合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借款为无息借款,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独立董事:周绍朋 姜长龙 王玉伟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