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3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郑其桂、何邦恒、张成文、张斌、林国勋、林永经、张学清、徐军。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1、审议《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0临-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参股公司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转让寿宁东溪水电有限公司79%股权的议案》;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我公司拥有其30%股份)是我公司的参股公司,其控股79%股权的子公司寿宁县东溪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溪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0万元。根据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0年5月31日,东溪公司股东全部资产价值4468.93万元,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价值为980.75万元,因我公司持有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30%股份即间接持有东溪公司23.7%股权,所持股权评估价为294万元。由于东溪公司发电量达不到设计电量,净资产收益率低,公司融资困难,财务费用和税费成本高,前期亏损引发当地自然人股东不满,矛盾突出的原因,董事会同意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以不低于4600万元(超出评估价130万元)为底价挂牌拍卖东溪公司79%股权;并同意我公司不参与竞价收购该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