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4月26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0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10年5月20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0年8月20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正式担保合同,公司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60亿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2,500.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403; 法定代表人:刘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设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粮食制品、食用油、酒类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的批发; 关联关系: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0年6月30日,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51,338.79万元,负债32,664.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9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664.08万元),净资产17,434.49万元;2010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10,582.32万元,净利润666.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6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日期:2010年8月20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1.60亿。 四、独立董事与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12,500.00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议公告。 2、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