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时间:2010年8月9日(星期一)13:30 5、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0年8月5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于2010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站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3、登记时间:2010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2010年8月9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129号 联系人:杨沙立,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008 电子信箱:ysl@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4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余应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注意:请对审议事项根据本人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上“√”。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