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3、会议开始时间:2010 年5月11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关继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20165869股,占公司总股本297605268股的40.38%,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54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 2、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54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 3、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0154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0165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8,315,410.2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278,977.40元,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1,127,897.74元, 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1,363,591.16元,减去2009年4月依据 2008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支付了普通股股利119,042,107.20元,2009年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共计202,472,563.62元。 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605,2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元(含税),按公司年末股本计算共计派送现金119,042,107.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3,430,456.42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120165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0154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100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邹棒律师、廖青云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2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