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实际每10股派1.62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9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帐号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0800013386 2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0800042236 3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0800038167 4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 0800014484 5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 0800015763 五、咨询机构 联系人:吴波 电话:0459-6291073 传真:0459-6282351 咨询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号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委托代理权益分派申请表》。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