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股东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12月9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并于 2009年11月17日、2009年12月3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和《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11:00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和平经济开发区薇乐大道薇乐花园会议中心。 查询和沟通渠道: 电 话:0755-83220636,83248739 传 真:0755-83321624,83360843 联 系 人:李笛鸣 赵丽君 电子信箱:languang000981@126.com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二、会议审议事项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特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四、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凡2009年12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一)现场投票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票帐户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征集投票方式 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2009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网络投票方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12月7日—12月9日每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程序。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981】; 投票简称:兰光 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 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9年12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09年12月9日15:00。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