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4,316,14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1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要点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13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4月6日,方案实施 日为2006年4月7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诺的履行情况 1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 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 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 履行完毕 2 出售。 (2)在上述(1)条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 占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 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金马集团承诺,在禁售期满后的二十 四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减持金马股份股票的最低价格不低于金 马股份经审计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 产人民币2.63元的150%,即每股人民币 3.95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分红、转增股本、 配股等事项对金马股份股票价格进行除 权时,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如果 违反该承诺,金马集团将卖出资金划入上 市公司帐户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94,316,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7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 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 (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限售 股份总数 的比例 (%)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 本次可 上市流 通股数 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 (%) 冻结的股 份数量 (股) 3 1 黄山金马 集团有限 公司 94,316,14694,316,14610043.3529.7594,096,146 合计94,316,14694,316,14610043.3529.7594,096,146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 本次变动数 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4,316,14629.75%-94,316,146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94,316,14629.75%-94,316,146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4,316,14629.75%-94,316,146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2,683,85470.25%+94,316,146317,000,000100% 1.人民币普通股222,683,85470.25%+94,316,146317,000,000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22,683,85470.25%+94,316,146317,000,000100% 三、股份总数317,000,000100%0317,000,000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4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 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份数量 变化沿革 1 黄山金马集 团有限公司 70,377,43146.9211,250,0003.5594,316,14629.75见注 合计70,377,43146.9211,250,0003.5594,316,14629.75 注:1)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股改实施日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0,377,43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6.92%。 2)2007年4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经公司200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7,500万股。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5,000万股增至22,500万股。金马集团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增至105,566,14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仍为46.92%;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9月21日采取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地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 份已于2007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此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增至31,700万股。金马集团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没有发生变化,仍为 105,566,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发生变化,减至33.30%。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 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 12007年4月5日41,322,5690.88 22008年4月3日111,250,0003.55 六、保荐机构核查建议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报告 签署日,金马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4,316,146股限售股份将于 2010年4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5 金马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马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并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 求,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 违规担保情况 ??是√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是√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 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不适用; 6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