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同意增补公司与山东超越数控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编号为2010-030号的“关于增补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