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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股份(00097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0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2010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6月8日、6月25日刊登的《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委托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涿州东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51%股权。
    2010年7月9日,公司与涿州市恒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恒达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已将所持有的东华公司51%股权转让给涿州恒达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100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涿州恒达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注册地址:涿州市东大街117号;法定代表人:张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技术服务;胶粘制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及面料、鞋帽、饰品、文具销售。
    涿州恒达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100万元。涿州恒达公司分两期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其中: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100万元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30日内支付完毕。
    2、涿州恒达公司已按照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方式和帐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涿州恒达公司交付的保证金由产权交易市场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当日起两天内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抵作等额的股权转让价款。涿州恒达公司若不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四、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东华公司股权是为了将公司资源倾斜于高附加值产品,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改善盈利状况,增强综合竞争力。
    按股权转让价格为4100万元测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因溢价可产生的净收益预计约为500万元;东华公司2010年1-4月实现净利润-293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因不再持有东华公司股权,预计对本年度公司收益产生影响约300万元。以上因素对本年度公司收益产生影响共约800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涿州恒达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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