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财政补贴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日前收到仙桃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财政补贴的回复》(仙财库发[2010]73号)和《关于给予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果奖励资金的回复》(仙财库发[2010]7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仙财库发[2010]73号文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已经退出毛毯制造行业的经营,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及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精神。公司在退出毛毯制造行业过程中存在较大损失(含设备处置损失、员工安置费用、存货处置损失等),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公司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用于弥补公司在退出毛毯制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损失。 二、仙财库发[2010]74号文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近年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大量投入和为改善仙桃市地方经济与社会环境所作出的实际贡献,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公司给予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伍拾元(¥17,795,550)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果奖励资金。 公司在收到上述补贴款项后,将按照财政部现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应列入2010年度企业收益,增加公司32,795,550元净利润。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