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湖北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公司附楼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常军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量85,708,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26%。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同意以总计不高于13,000万元竞拍仙地[2010]83号、84号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85,70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恺先生、余学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二)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