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何剑锋先生; 6.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累计投票制。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85,903,5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41.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397,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温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提名苏武俊先生、吴应良先生、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何剑锋,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于叶舟,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杨 力,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温 峻,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苏武俊,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吴应良,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陈 昆,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鲍仕陆先生、刘汉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与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冯惠女士共同组成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鲍仕陆,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刘汉武,85,903,569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徐春辉、向署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上风高科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