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更名及企业类型变更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获悉,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第二大股东原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11月11日,其持有我公司股份65,362,553股,占股份总数的11.80%),已更名为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相应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肖宏江,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8亿元,经营范围变更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 备查:1、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变更通知书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