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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00096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3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6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28)。
    2、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3、召开时间:2010 年6 月29 日(星期二)上午9:30;
    4、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 号东湖山庄国电华中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玉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7、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8、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计2 人,所持股份272,583,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19%。公司8 名董事和1 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波、韩菁参加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国电长源沙市热电厂关停机组相关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次议案同意272,583,21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本次议案同意272,583,21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波、韩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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