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2010年“关于给予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收到2010年上半年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93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补贴列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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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7-02 |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2010年“关于给予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收到2010年上半年空港青年公寓项目租金差额补贴93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补贴列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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