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3)截止2010年11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代新年、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0年月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