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南兴”)本次拟为东方南兴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止2010年9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6,2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8,7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是1,95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09年4月20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南兴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东方南兴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截止2010年9月底,该担保额度已使用。其中:①中国银行贷款7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2000万元),②工商银行石嘴山分行项目贷款5000万元。 鉴于东方南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出现资金缺口。董事会审议同意为该公司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半导体线切割专用刃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3000万元,占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2.86%。 财务状况:截止2010年9月底,东方南兴资产总额为41,929.29万元、净资产为13,468.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8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1)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2)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卖方保理业务授信30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3)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授信50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方南兴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刃料级碳化硅等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9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6,2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8,7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是1,95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