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网络,摘要详见公司2010-010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