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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00096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2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0 年 11 月 19 日,《证券日报》刊载了记者李春莲题为《财务造假被财政 部查处 锡业股份涉嫌欺骗投资者》的报道,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相关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下:
    传闻 1:2008 年报财务造假被要求整改,财政部的检查发现,锡业股份将劳 务保证金及代储工资结余存入关联单位,少计资产和负债 1221 万元;计税工资、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有误,少计缴企业所得税 935 万元;将 1 年内 到期的银行贷款 17000 万元披露为长期借款。根据年报,锡业股份 2008 年的净 利润为 2362 万元,如果将其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35 万元扣除,该公司 2008 年的净利润仅为 1427 万元。
    传闻 2:锡业股份涉嫌财务造假,在一系列问题被发现查处后,没有及时披 露,涉嫌欺骗投资者。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 1 部分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由于公司部分下属公司财务人员对账 务处理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误将劳务保证金及代储工资结余存入关联单位, 导致少计资产和负债 1221 万元。2008 年公司更正前资产负债率为 64.28%,更正 后资产负债率为 64.36%,更正前后资产负债率偏差仅为 0.08%,对公司财务状况 指标计算基本不存在影响;存在对借款合同复核的疏漏,导致 1 年内到期的银行 贷款 17000 万元未作负债重分类;2008 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计税工资、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有误,少计缴企业所得税 935 万元,该少计缴企业所得税不等于公司利润减少 935 万元。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未使用完结余的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要调整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 得额,按照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时要相应确认结余工资、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对 2008 年资产负债表直接影响应交税费(企 业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两个报表项目同时调整增加 935 万元,但对公司2008 年利润表没有影响,因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调整增加 935 万元的同时递延所 得税费用调整减少 935 万元。因此,简单地认为锡业股份 2008 年的净利润为 2362 万元,如果将其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935 万元扣除,该公司 2008 年的净利润仅 为 1427 万元纯属断章取义,没有按照国家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解读 该财务事项。
    另,1 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 17000 万元没有作重分类,占我司调整前流动资 产 315885 万元、流动负债 317543 万元比重很小,未重新分类前计算的流动比率 为 1.01,重分类后计算的流动比率为 1.06,由此可见该借款未作重分类不构成 对我司短期偿债能力计算指标形成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已按照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 云南省财监办)的要求积极整改完毕,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10 年3 月 23 日在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中做了详细披露。
    传闻 2 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2009 年 6 月至 9 月,云南省财监办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关于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08 年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的通知》(财驻云监【2009】48 号),对公司及 下属公司 2008 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于 2009 年 10 月 9 日下发了《云 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以下简称: "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按照"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建议,信息不予公开,公司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财政部或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在此期间,本公司需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确认, 并就相关账务处理问题与云南省财监办作进一步的沟通、咨询。
    2009 年年末,公司与云南省财监办对"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中相关问题 进行了最终确认,按照"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要求,公司需对 2008 年度财 务报表主要项目影响金额在 2009 年度末进行追溯调整,由于该追溯调整事项涉及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及 200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鉴于此,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该 追溯调整事项形成《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追 溯调整情况说明》提交公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并于 201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部分中作了详细披露(详见 2010 年 3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全文)。
    针对上述业务处理错误所导致的会计差错问题,公司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监 办的要求,积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 核算。公司主观上没有故意混淆会计估计、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 区别,滥用重大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准则,操纵利润、做靓报表以达到非法目的 的行为。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涉嫌财 务造假,欺骗投资者行为。
    公司一向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欢迎投 资者、各类媒体、行业研究员前来公司进行现场采访和调研,共同做好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
    三、2010 年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2010 年公司业绩预告与三季报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相比较无变化,具体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将对相关媒体及个人不负责任、误导性报道等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 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 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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