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热 股票代码:0009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六层 通讯地址:北京2201信箱 邮编:100033 (010)66298615传真:(010)66298605 www.cpifcl.com.cn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 年10 月21 日 2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 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变动的情况。 四、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石家庄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1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 1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国资委 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河北高院 指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市公司、东方热电 指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增持东方热 电172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公司名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 号院3 号楼六层 3、负责人:王祥富 4、注册资本:50 亿元人民币(含750 万元美金) 5、注册时间:2005 年2 月23 日 6、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538022 2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 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对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一般经营项目:无 9、主要股东结构图 股东名称 认缴情况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77% 385000(含750 万美元)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 1400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8% 1400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8% 14000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 14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8% 14000 3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2% 1100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2.0% 10000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1.6% 8000 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 1.6% 8000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0.4% 2000 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0.4% 2000 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0.4% 2000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0.4% 2000 合计 100% 500000 10、经营期限:自1992 年9 月2 日至2042 年9 月1 日 11、邮政编码:100140 二、权益变动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 司拥有的权益 因河北高院执行司法过户,导致增持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限售流通股1720 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三、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河北高院执行裁定书(2004)冀执字第64-17 号和中电投财 务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订的《股权移交合同》,河北高院拟 将东方热电限售流通股1720 万股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司法过户至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账户,导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为5.74%。 4 增持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5,57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1.86%; 增持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22,77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量的7.60%。 四、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东 方热电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它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也没有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4)冀执字第64-17 号 2、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电投财务有 限公司《股权移交合同》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 股票简称 *ST 热电 股票代码 0009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北京市 5 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为石家庄 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 国资委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权行政 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的比例 持股数量:557 万股 持股比例: 1.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2277 万股 变动比例: 5.7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要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经取得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章): 日期: 2010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