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10年9月10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吉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9月14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09年9月14日上午8时3 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02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87068 联系人:王志洁 徐会桥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 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 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