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为深圳欣龙深圳市欣龙日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欣龙日化)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158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2010年5月14日的公告)。现经公司查询证实,深圳欣龙日化已提前还清了上述借款的全部本息。至此,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的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