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6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项提案名称错误地书写为《关于公司为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现予以更正如下: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6,637,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对于上述公告错误,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