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10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在异地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议案》; 根据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通过在异地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形式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为此,公司决定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为“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汽车改装、机械加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普通货运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具制造与销售;钢材的批发业务;汽车专用油(包括润滑脂、齿轮油、发动机油、燃料油除外)、汽车防冻液的批发业务。”(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办理该项事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临时公告签署异地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任命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授权其具体负责工商注册登记、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同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额度内,行使所需资金的审批权限。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靳文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靳文生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解聘靳文生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